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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9绩溪县拍卖公告(砂石)
2022-08-12 08:54: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受绩溪县城投建材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依法按现状在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现场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信息:
绩溪县荆州乡石门亭河清淤治理工程产生的统砂,约16413.20立方米,参考价34元/立方米。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财务状况的法人、其他组织。
三、竞买申请:
1、竞买申请方式:网上申请
凡对本公告交易标的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我要竞买”按钮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和竞买申请(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具体流程详见国有产权和农村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
2、竞买申请时间:自2022年8月12日起至2022年8月18日17:00止(工作日);
3、竞买申请时须以扫描件或图片方式上传以下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4)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
(5)签字并盖章的拍卖规则原件(见附件)。
四、竞买保证金:
1、保证金数额:10万元。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8日16:30时(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人对竞买保证金是否到账负责,逾期到账或未到账的,交易申请(报名)审核不通过。
3、保证金银行及账号:
户名: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绩溪华阳分理处
账号:12277401040003531
4、有关要求:
(1)汇款方式:为了使您的保证金退还手续更加便捷,请竞买人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竞买不成,保证金自动退回竞买人原账户。
(2)汇款人: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方与竞买人名称必须一致。
五、展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1、展示时间:自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8月18日16时止(工作时间) 。
2、看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章先生  13855195637。
3、报名咨询联系电话:沈先生  0551-63506020、13866119906。
4、标的展示现场:  窑厂堆场、 上胡家堆场、九华堆场 (绩溪县荆州镇)。
六、确定竞得人方式、拍卖时间、地点:
1、确定竞得人方式:现场竞价,本次拍卖出让方设有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拍卖时间:2022年8月19日   时。
3、拍卖地点: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
七、保证金退还及要求:
1、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拍卖结束后,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转抵成交价款,竞得人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30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并与出让方签订《买卖合同》且经出让方确认,竞得人支付清佣金后3个工作日内将竞买保证金无息退还至竞得人原账户。
2、竞得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买卖合同》或未按《买卖合同》的约定如期足额交纳全部成交价款和30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出让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其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
3、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拍卖结束后,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在拍卖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账户。
八、特别说明:
1、本拍卖公告的数据由出让方经过初步测算后提供,仅供参考,如本公告数据与实际交付数据有出入不影响成交价格和佣金,总成交价款按竞得单价乘以方量计算。
2、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由出让方按现状交付,具体数量以安徽水木不动产登记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出具的《土方勘测计算技术报告书》的数据为准,多不退,少不补。竞买人应事先到标的展示现场对标的进行仔细查勘了解,对有关事项详细咨询。尤其应当对本次拍卖标的数量、质量、品质、运输环境、运输路线进行充分了解。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3、拍卖结束后,竞得人须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当日与出让方签订《买卖合同》,在签订《买卖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交纳全部统砂成交价款和30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
4、成交当日竞得人须安排工作人员进入堆放现场进行看管,如因看管不严造成数量减少,相关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5、竞得人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采取先付款后提货的方式提货,出让方可以提供增值税发票。
6、竞得人在与出让方签订《买卖合同》时须交纳清全部成交总价款和30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出让方要求的时间完成出让方交付的统砂运输工作,清运完毕后须保证场地平整无杂物,经出让方验收合格且无违约行为后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7、竞得人竞得后不得在本地销售,可就地筛选,如需筛选的,筛选场地由荆州乡人民政府提供场地(位于下胡家村原矿山尾矿库)。筛选期间造成的标的物损耗量,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筛选时间至2022年10月21日。
8、本次拍卖标的竞得人提货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竞得人在提货截止后3日内自行拆除设备并平整场地,逾期未拆除,由出让方按照每天5万元的标准在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超过5日仍未拆除的,由出让方拆除,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拆除期间若造成设备损坏,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竞得人必须按照出让方的要求及规定期限安全完成出让方交付的统砂的运输工作,逾期或未按照出让方要求完成运输的,视同竞得人自行放弃,由出让方自行处理,货款不予退还,所交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对此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得人负责现场扬尘治理工作,做好扬尘治理措施,有效抑制扬尘,达到环保局、交运局等相关部门的要求。若因扬尘治理等问题,被相关部门处罚的责任自负,出让方将按照3000元一次进行经济处罚(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扣完即视为合同自动解除),由此造成的工程逾期等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9、出让方将拍卖标的交付竞得人后产生的所有费用及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0、竞得人在运输过程中不得运输本次拍卖标的指定范围以外的任何统砂等,否则出让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所交纳的货款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引发的任何经济、法律及安全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若造成出让方经济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11、竞得人自行勘察运输现场,竞得后自行安排有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运输,在进场运输前竞得人须为作业人员购买相关保险,并按安全技术要求进行运输,运输过程中不得损坏道路,否则按价补偿或维修。运输时,必须严格遵照拍卖文件相关条款及出让方要求操作执行,服从出让方管理,否则出让方有权单方终止《买卖合同》,且不承担竞得人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竞得人需做好防护和安全措施,确保安全,运输道路及周边环境问题由竞得人自行协商解决。整个费用由竞得人自理、安全责任由竞得人自负,拍卖人和出让方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2、竞买人登录《宣城市产权交易网络竞价系统》报名即表明完全接受并同意本公告及《拍卖规则》、《买卖合同》(样本)等全部文件的条款及要求,竞买人对其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13、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拟看样人员和竞买人及竞得人,须遵守绩溪县最新疫情防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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