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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5年拍卖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2005-05-18 00:00: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分支机构:
   
    接省拍卖行业协会文件,2005年全国拍卖师资格考试安排在10月下旬在北京举行,2005年拍卖师资格考试培训也安排于7月在北京举行。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和拍卖专业知识;
2、在拍卖企业工作两年以上(调入新拍卖企业工作不足两年者,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和新工作单位双方累计工作时间证明);
3、品行良好;
4、获得《中国拍卖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满一周年以上。
 
报名自2005年7月1日开始至9月15日截止,凡有意报名者请于6月1日前于省公司办公室联系。
 
 
 
附:
1、2005年拍卖师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的通知
2、2005年拍卖师资格考试安排
 
 
 
2005年拍卖师资格考试
考前培训的通知
中拍协字〔2005〕第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拍卖行业协会、有关拍卖企业:
按照“培训自愿”的原则,依据《2005年拍卖业职业教育工作安排意见》,现将2005年拍卖师资格考试考前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自本文件公布之日起至2005年6月10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第17期拍卖师资格考试考前培训拟于2005年7月在北京举行。
(二)报名程序和条件
凡有意参加第17期拍卖师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的人员应填写《拍卖师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登记表》,由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于2005年6月10日前将《拍卖师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登记表》邮寄至中拍协培训部(不受理传真件)。
中拍协将按照报名的先后顺序分批组织培训班,并向学员发出《拍卖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通知》,请学员按《拍卖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
二、课程设置
第17期拍卖师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课程设置是:
(一)拍卖理论;
(二)拍卖案例分析;
(三)经济基础知识;
(四)拍卖师主持技巧。
三、培训教材
第17期拍卖师资格考试考前培训教材:
1.《拍卖通论》(修订版)(中拍协编写、中国财经出版社2003年2月出版);
2.《经济基础知识》(中拍协编写、中国财经出版社2004年2月出版);
3.《拍卖案例分析》和《拍卖理论与实践的探索》(中拍协编写、中国财经出版社2003年3月出版);
4.《全国拍卖知识竞赛和拍卖师主持技巧竞赛》光盘。
上述培训教材可通过邮购方式从中拍协培训部随时购买。
四、咨询方式
如有疑问,请按照以下方式咨询:
单  位: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培训部
联系人:刘曦   赵晶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
邮  编:100834
电  话:010-68391890   68391818
传  真:010-68391858
邮  箱:pxb@caa123.org.cn
有关拍卖师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相关事宜,请随时关注中拍协网站(网址:www.caa123.org.cn)。
 
 
 
 
 
2005年拍卖师资格考试安排
中拍协字〔2005〕第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拍卖行业协会、有关拍卖企业:
根据《拍卖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的规定,2005年全国拍卖师资格考试由以往一年两次调整为一年一次。经研究确定,第17期拍卖师资格考试安排在2005年10月下旬在北京举行,现将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拍卖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为四科。其中拍卖理论、拍卖案例分析、经济基础知识三科为闭卷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2.5小时;拍卖师主持技巧为实际操作考试。
二、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和拍卖专业知识;
(二)在拍卖企业工作两年以上(调入新拍卖企业工作不足两年者,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和新工作单位双方累计工作时间证明);
(三)品行良好;
(四)获得《中国拍卖行业拍卖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满一年以上。
按照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允许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参加拍卖师资格考试,其报名条件与上述条件一致。
三、报名材料
(一)《拍卖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原件;
(二)本人学历证书复印件。
本人从业时间和拍卖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号应填写在《拍卖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中,不需单独报送。
四、报名程序
(一)自2005年7月1日开始至9月1日截止(以当地邮戳准),以信函方式将报名材料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拍卖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地方拍协)报名;未成立地方拍协的报考人员于2005年9月15日前将报名材料直接报送中拍协。
(二)地方拍协初审。地方拍协按照上述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初审中的不合格报名材料直接退还本人,并向报名本人说明理由。
(三)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拍协)审核。中拍协对地方拍协初审合格的报名材料再次进行审核,不合格报名材料退回地方拍协,并说明理由;由地方拍协通知报名人员。
(四)在网上向社会公示。对于审核合格报考人员将在中拍网上进行公示,请社会监督报考人员的条件合格与否。
(五)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由中拍协直接向其发出《考试通知书》。
五、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持《考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携带学历证书原件、从业资格证书原件、从业时间证明原件及照片等相关材料,到指定考试地点报到。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并将在《考试通知书》中注明。
需要补考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携带照片等相关材料,按照中拍协在网站(网址:www.caa123.org.cn)上公布的补考报到和考试时间,同时同地报名参加补考。
六、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1个月之内在协会的网站上公布,考生可通过声讯台(010-16897121)查询。
自2005年起参加考试的人员,不合格科目允许次年补考一次。在2005年之前参加考试有不合格科目的参考人员,仍然可以在两年内补考两次。
七、咨询方式
如对拍卖师资格考试有何疑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咨询: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
单    位:中国拍卖行业协会
邮    编:100834
联 系 人:杜双娟   李卫东   李金池
电    话:010-68391819  68391891
传    真:010-68391869
邮    箱:office@caa123.org.cn
有关拍卖师资格考试相关事宜,请随时关注中拍协网站(网址:www.caa123.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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