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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海燕代表建议修改拍卖法组建
2006-03-08 00:00: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2005年,一纸名画动辄成交百万、千万的捷报频传,随之而来的却是应接不暇的专家、学者对拍品的指伪考证和竞拍者向拍卖公司索赔事件的曝光,“艺术品鉴定到底谁说了算“,“谁来鉴定鉴定家“,类似这样的拷问之声也此起彼伏。难怪有人说,2005年度的艺术品拍卖市场有史以来最为红火,但同时也是个多事之秋。

  安徽儿童艺术剧团团长朱海燕代表告诉记者,“书画鉴定,是以书画本身的风神、笔墨、习性等因素来决定的,任何鉴定家的身份对最终的真伪鉴定不起丝毫决定性作用。因为任何级别的身份,只对拥有这个身份的人的‘身价‘起某种作用。这一点,应该引起所有书画投资者的高度关注。近年来有相当数量高级别身份的鉴定家的鉴定结论不断遭质疑,以及投资者盲目崇拜有身份的鉴定家,迷信有身份无学识或有学识无品德的鉴定家的鉴定题跋,从而导致几十万、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真金白银打水漂的事例并不鲜见。“
  “艺术品拍卖市场亟待净化,集团性制假、贩假的现象应该得到强有力的打击,而且刻不容缓。“朱海燕表示,爱护文物艺术品市场,规范经营文物艺术品拍卖,是国家立法机构、管理机构和包括拍卖人在内的每一个公民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朱海燕认为,拍卖法是一部单一且缺乏制裁力的法律,随着拍卖行业新的问题的不断出现,它已显得“老态龙钟“,修改拍卖法已经是刻不容缓的事。她建议,拍卖行业的实际运行,可以参照我国证券业运行的有关法规来进行,比如明确:拍品的征集、审核、鉴定、信息分布、拍卖等经营活动,必须严格依法办事。拍卖公司的审批、审核、稽查要形成制度化、规范化
  朱海燕认为更重要的是要参照证券交易的相关法规,建立一个“拍卖监督委员会“,引导和制约拍卖行业规范运行。至于如何规范鉴定家对拍品的鉴定行为,朱海燕认为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出台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承诺函》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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