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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拍场里淘金不要听故事
2009-06-19 00:00:00   来源:   评论:0 点击:

 

从拍场里淘金不要听故事

  在今年香港春拍中,林风眠作品《渔获》以1634万港元位居首位。同时上拍的另外4件林风眠《京剧人物》系列作品,也拍出高价,但随即这几件作品的真伪之争便成为了市场关注的焦点。据大连万达玥宝斋负责人、著名收藏家郭庆祥揭露,其实这些具有争议的拍品,与署名吴冠中的油画《池塘》伪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2005年12月,在北京翰海拍卖公司的一场拍卖会上,苏小姐以230万元的价格买下了名为《池塘》的画,加上支付拍卖行的佣金23万元共计253万元。当时翰海拍卖公司在拍卖图录上还对《池塘》的笔法、年代、背景作了详细的介绍。特别是提到了“画于1972年,时年53岁,十年后,他又将此画修改一下,并在画上题写:‘抽暇改老画,好似故地重游。一九八二年’”,颇具故事性。但令苏小姐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幅作品居然是一幅赝品。据郭庆祥透露,当时负责翰海油画拍卖的主管,正是此次征集林风眠油画作品的人,而其也强硬地提供了证明林风眠来源的可靠故事。郭庆祥对此表示,艺术品投资不是讲“故事”,需要的是证据。

  有关专家表示,造假者(或造假团伙)即便仿造某名家(或某些)赝品的水准很高,但他们绝不可能仿得到与真品丝毫不差的程度,真品与赝品之间不但艺术品质上会有或多或少的差异,而且仿制者个人(或数人)的笔墨习性以及一些艺术内外的“细节出入”也必然会显露在成品之上。具体的证伪工作可从这样的两道操作程序下手:先找出署名某名家的两件或两件以上笔墨习性相近的疑伪作品,重点选定那些“共同点”最多的、最易于使他人辨别出其系一个人(或一种类型)手笔的实物,让数成品之间形成艺术的“证据链”(或称“作品链”)关系;再用“货比货”综合比较法,证明成“类型”的署名作品不是某名家的亲笔,若能揭示成品中出现的任何一处或数处或艺术规律或生活情理细节上的大“出入”,则同样使鉴定工作达到近乎于找到“铁证”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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