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郎溪开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10月11日上午9:00时在郎溪开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安徽省宣城市郎溪经济开发区歌场路与G235交叉口)举行现场拍卖会。主要事项告知如下:
1. 拍卖标的:
序号 |
标 的 信 息 |
层数 |
面积 (m²) |
租赁 年限 |
起始价 (元/年) |
竞买保证金(元) |
1 |
郎溪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内食堂 |
1层 |
943.67 |
3年 |
113240 |
50000 |
2 |
郎溪经济开发区原开创公司右侧商铺1 |
1-2层 |
263.12 |
3年 |
31574 |
20000 |
3 |
郎溪经济开发区原开创公司右侧商铺2 |
1层 |
392.72 |
3年 |
47126 |
20000 |
4 |
郎溪经济开发区学府雅苑5栋402室房产 |
4层 |
110.88 |
3年 |
10644 |
5000 |
5 |
郎溪经济开发区学府雅苑5栋106室房产 |
1层 |
110.8 |
3年 |
10637 |
5000 |
二、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0日16时止。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四、竞买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0日16时止。
2、意向竞买人须携以下材料在确认竞买资格后,方可办理竞买手续。
自然人参与竞买的: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2)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
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买的:
(1) 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2)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
(3)授权报名的,须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3、竞买保证金交款人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五、竞买保证金:
1、1-3号标的保证金缴纳账户及银行
户 名:郎溪县思创科技创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账 号:20000339637910300000018
开户行:安徽郎溪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2、4-5号标的保证金缴纳账户及银行
户 名:郎溪经济开发区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账 号:20000287217210300000018
开户行:安徽郎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16时止。
5、 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直接抵扣租金,不再退还;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6. 特别说明:
1、 竞买人对租赁标的的投资应符合当地政府、园区管委会等部门的准入政策,具体情况请竞买人提前向相关部门咨询(咨询电话:葛先生18110861001),否则责任自负。
2、 本场拍卖会公告的信息由委托人提供,如有出入不影响成交结果。拍卖标的以现场现状为准,请竞买人报名前现场踏勘标的,对有关事项详细咨询,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3、 本场拍卖会拍卖佣金为总成交价(租赁期限*年租金成交价)0.87%,由竞得人在领取成交确认书时向安徽双赢集团拍卖有限公司郎溪县分公司缴纳,如不缴纳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
4、 上述拍卖标的租赁期限为叁年,拍卖成交价为第一年年租金,租金一年一付。竞得人须在拍卖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样本见附件,样本内容仅供参考,最终合同条款以实际签订为准)并交纳第一年的租金及年租金10%数额的承租保证金。竞得人在3个工作日内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足额交纳第一年租金及承租保证金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其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
5、 租赁期内,租赁房产物业费由承租方承担并负责支付给小区物业管理公司。
6、 租赁房屋交付期限:标的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付,若不能交付的出租方与竞得人可另行协商具体交付时间,租金自租赁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
7、 本次交易标的若非原承租人竞得,租金自租赁房屋交付之日起计算。原承租人未竞得的,其原租赁合同已到期的,须在竞价结束后3日内腾空并返还租赁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的在原租赁合同到期后须在3日内腾空并返还租赁房屋,出租方在原承租人履行上述义务后将原承租保证金退还(不计息);如原承租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腾空、返还租赁房屋的,原承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对竞得人逾期交付房屋的法律责任和所有经济损失。
8、 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房屋。
9、 请各竞买人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租赁合同》样本(合同样本见附件)。
10、 竞买人举牌应价及口头报价即表明完全接受并同意本公告及《竞买人规则》、《租赁合同》(样本)等全部文件的条款及要求,竞买人对其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七、联系电话:18256323276(郭经理)